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欢迎您的来访!
研究生公寓浴室管理制度暂行条例 发布时间:[2009/09/13]

                           研究生公寓浴室管理制度暂行条例

为了保障研究生在干净整洁的浴室有序进行沐浴,特制定浴室管理制度暂行条例。
第一条 研究生第二、三公寓浴室仅对女生开放,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第二条 值班人员应按时开放、关闭浴室,每次开放前应认真检查洗浴设施是否正常,打开通风设备,调节好水温,避免出现烫伤事故,确保安全。
第三条 值班人员加强浴室管理,按照谁值班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做到每次开放前做好浴室卫生工作,定期打扫、消毒,保持浴室内干净、整洁。
第四条 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沐浴登记工作。
第五条 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沐浴,规定时间以外不再开放。
第六条 学生沐浴实行收费管理,拟定5月-10月,每次/弍元整(每次15分钟);11月-来年4月,每次/叁元整(每次20分钟),学生沐浴前应在值班人员处登记缴费后方可进行沐浴。
第七条 沐浴学生要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进入。
第八条 自觉维护浴室的秩序,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严禁在浴室内洗涤衣物,严禁乱扔垃圾和杂物。
第九条 沐浴学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浴室,自行带入者,损失自负。
第十条 爱护浴室内的公共设施,注意节约用水,沐浴完后请及时关闭水龙头。
第十一条 学生沐浴时,应注意安全,防止滑到;沐浴前请务必先试水温,水温不适时应及时通知值班人员进行调节,以免烫伤。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研究生部

2008年11月1日


 
| 网站首页 | 导师介绍 | 下载中心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2008©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武汉市武昌东湖南路7号 电话:027-68780672 027-68780026 邮箱:fengxi@ihb.ac.cn lkf@ihb.ac.cn zhamei@ihb.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