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条例 | 发布时间:[2015/11/03] |
一、 宗旨
为促进水产科学和水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奖励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立志献身科学事业的研究生,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推荐、选拔,促进产、学、研结合。特设立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此奖助学金由大北农集团捐赠。
二、 奖励对象及金额
对象:水生生物研究所优秀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委培生)33人;金额:10万元/年。
三、 研究方向及名额分配
1、 水产养殖和动物学研究方向
一等 2人 6000元/人 ; 二等4人 4000元/人; 三等10人 2000元/人;
2、 水生生物学研究方向
一等 1人 6000元/人 ; 二等3人 4000元/人; 三等 8人 2000元/人;
3、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方向
一等 1人 6000元/人 ; 二等2人 4000元/人; 三等 2人 2000元/人;
四、 评选条件
1、成绩优良:硕士生英语免修或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0分以上;博士生英语免修或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
2、科研能力强: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在全国核心期刊等刊物上发表有高水平论文;
3、综合素质高:积极参加学校及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4、日常行为表现好: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所在院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读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曾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海大奖学金”、武汉教育基地“昌华奖学金”的同学申请“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时不可使用以前获奖时所用文章及其他科研成果。
五、 最终奖励方案以每年评审前由大北农集团和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双方商议为准。
六、 评审管理
1、评审时间
每年的9月份开始评审,10月底之前完成评审工作,12月底之前完成颁奖等事宜。评审管理及颁奖仪式由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和大北农集团所属单位共同负责。
2、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负责通知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填写《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审核: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筛选、初审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根据审核意见评定拟获奖人员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研究所网站上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向大北农集团报送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
(3)大北农确认:大北农集团对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报送的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确认获奖学生名单。
3、申请所需材料
(1)《大北农助学金申请表》(注:要求手工填写,必须有照片,经导师签字后盖研究生部章)
(2)个人获奖情况及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已发表论文目录及首页、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为节约纸张请尽量双面复印);
(4)成绩单(注:在教育基地网上查询成绩并截图后打印,截图上需有学生姓名)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6)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评审结果在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网站上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后,由研究所签字盖章确认。获批学生的申报材料研究所和大北农集团各执一份备案。
七、 款项事宜
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应向大北农集团提交全部助学金发放记录(必须有受助学生本人签领记录)。
八、本条例解释权在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部。
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