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保险责任及理赔须知 | 发布时间:[2017/12/19] |
中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保险责任及理赔须知
各位同学:欢迎您的到来!
为了您在中科院水生所能安心的学习和工作,在读期间,我们已为各位研究生办理了大学生保险及商业保险,请您仔细阅读以下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一、保障的起至时间:保险年度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新生为参保当年的注册之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二、大学生医保待遇:包括住院医疗待遇、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及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医疗待遇。水生所已为研究生购买了大学生医保,已缴纳保险费用每人每年200元。
1、住院治疗,持本人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治疗部分重症疾病,应持本人身份证和门诊重症专用病历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在起付标准以上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记过住院的支付比例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60%。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大学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10万元(含大学生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转院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门诊重症和在室外医疗机构资料发生的医疗费用)。
大学生居民医保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支付范围和标准参照武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超出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普通门诊:普通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由我所和个人按比例承担。1.在对口医院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我所报销70%、个人承担30%;非对口医院(医保定点医院)的我所报销60%、个人承担40%,一个保险年度内,我所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每个保险年度集中报销2次,报销时间定在每年的6月初和12月初,报销时请准备医院病历、双处方、医疗费原始发票及明细账单报销。具体见水生所内网门诊报销流程。
三、商业保险:包括《疾病住院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商业保险费用每人每年105元,由个人购买,学校代办(研究生部统一在奖助学金中扣除保险费用105元/每人每年)。
一次性缴纳了商业医疗保险费的研究生在参保后,其在住院的医疗费用,先由大学生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出院时凭身份证即可结算)。对余下符合投保地社保政策内的医疗费用进行商业保险二次赔付。
理赔必备材料:【住院发票原件;病历复印件(封面及首页);出院小结(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拍片报告(复印件);相关的各类检查报告单(复印件);意外伤害证明;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伤残鉴定书(残疾保险金申请需要);丧葬证、居民医学死亡证明】
四、相关说明
1、因疾病住院前,请第一时间通知保险经纪人杨琴经理,电话15307143588。研究生部电话:027-68780026
2、因病就诊时请告知医生购买了大学生医保及商业保险。
3、每次用药应与病情诊断相符,收据出具时间应与病历记载的就诊时间一致。
4、出差在外发生意外和疾病的报销手续一样
5、大学生医保及商业保险的相关文件及详细说明请浏览水生所研究生教育网站的规章制度界面。
水生所研究生部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