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水生所研究生商业保险及服务说明 | 发布时间:[2017/12/19] |
中科院水生所研究生商业保险及服务说明
一、保险方案:
保险项目 |
保险金额 |
住院医疗保险 |
6万元 |
疾病身故保险 |
5千元 |
意外身故保险 |
4万元 |
意外残疾保险 |
4万元 |
意外烧伤保险 |
4万元 |
意外医疗保险 |
1万元 |
住院津贴保险 |
30元/天 |
保险责任简述——
①住院医疗保险:因疾病或者意外事故住院治疗的,合理医疗费用(社保范围内),在扣除100元免赔后,剩余部分按照级距进行赔付。累计赔付金额以6万元为限。
合理住院费用扣除100元后赔付级距表 |
保险公司赔付 |
被保险人自负 |
100元以下部分(含100元) |
0 |
100% |
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部分(含1000元) |
50% |
50% |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含5000元) |
60% |
40% |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含10000元) |
70% |
30% |
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部分(含20000元) |
80% |
20% |
2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部分(含30000元) |
85% |
15% |
30000元以上的部分 |
90% |
10% |
②疾病身故保险:因疾病身故,可以获赔5千元。
③意外身故保险:因意外身故,可以获赔4万元。
④意外残疾保险:因意外导致残疾,再对残疾进行等级鉴定后,按照4万元的不同比例赔付。
⑤意外烧伤保险:与意外残疾类似,对残疾进行等级鉴定后,按照4万元的不同比例赔付。
⑥意外医疗保险:因意外事故进行门诊治疗的,合理医疗费用(社保范围内),扣除50元免赔后,剩余部分按照100%的比例进行赔付。累计赔付金额以1万元为限。
⑦住院津贴保险:因疾病或者意外事故住院治疗的,按住院天数乘以30元进行赔付,最多赔付60天。因疾病住院免赔天数为3天,因意外住院无免赔天数。
二、保险服务
1、就诊——
①学生如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需要到当地社保评定的三甲公立医院就诊。
②无论意外或疾病就诊,请及时告知医生已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并说明社保用药范围,以免造成个人承付比例过高。
③因疾病和意外住院,需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说明已购买大学生医保,并在出院时用大学生医保进行结算。
2、理赔——
①商业保险服务人员:杨经理15307143588
②报案: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保险服务人员,以获得保险服务指导及时处理,避免争议。
3、申请理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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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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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
身份材料 |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行) |
② |
住院医疗类 |
意外事故证明(盖章)、住院大病历、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医疗发票原件 |
疾病身故类 |
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丧葬证火化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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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类 |
医学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丧葬证火化证明、意外事故说明(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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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残疾类 |
意外事故说明(盖章)、残疾等级鉴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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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烧伤类 |
意外事故说明(盖章)、残疾等级鉴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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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医疗类 |
意外事故说明(盖章)、病历、医疗费用清单、医疗发票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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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类 |
意外事故说明(盖章)、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医疗发票原件 |
4、注意事项——
①保险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医疗费用须与社保范围用药一致。
②医疗费用收据与病历记载就诊时间一致。
③疾病住院和意外住院的报销必须按商业保险合同约定的先由大学生医保结算后再进行商业保险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金额详见第一页赔付级距表。
5、商业保险承保公司——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