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科所水字[2021]54号)规定,2021年度“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与申请条件
(一)面向对象
水生所在学研究生(包括2021年夏季毕业生),包括国科大学籍研究生、水生所与高校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在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发表过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如专利等)。
2、应届毕业生(含延期毕业生)毕业当年申请本奖学金,所用文章需满足毕业要求。
3、一年级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院、分院、研究所组织的各项比赛获奖,可参评三等奖。
二、注意事项:
1、以往曾经获得过“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的同学今年申报不得使用以前用过的证明材料。
2、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今年申报不得使用获奖时使用的证明材料。
3、博物馆在1中心参评,淮安中心在2中心参评,藻类能源中心在6中心参评。
三、名额分配
根据各中心在学学生数和管理办法的指标比例(包括联培生),计算如下:
| 博士生 | 硕士生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一中心 | 1 | 2 | 3 | 1 | 2 | 4 |
二中心 | 2 | 3 | 5 | 2 | 4 | 6 |
三中心 | 2 | 3 | 5 | 2 | 3 | 5 |
四中心 | 1 | 2 | 3 | 1 | 3 | 4 |
五中心 | 1 | 2 | 4 | 1 | 3 | 4 |
六中心 | 1 | 3 | 5 | 1 | 3 | 4 |
四、评审流程和截止时间
1、有意申请“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的同学请下载本文所附的申请表,填写完整导师签字后,附上科研成果和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交到各中心主任或中心副主任处(名单见下方),截止期为2021年6月11日下班之前。申请参评的事迹或成果应在2021年5月31日前取得。
2、各中心组织中心内评选,评出“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具体评选方式由各中心自行决定。于6月22日下班之前将候选人名单、申请表和评审记录提交至研究生部。
五、其他
1、申请表交至:一中心主任:刘焕章研究员,二中心主任:王洪铸研究员,三中心副主任:孙永华研究员,四中心主任:周巧红研究员,五中心主任:肖武汉研究员,六中心主任:毕永红研究员
2、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部杨老师68780631。
附件:“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表.doc
研究生部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