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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水生生物研究所“中科院研究生奖学金”、“海大奖学金”、武汉分院“昌华奖学金”、武汉教育基地“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8]

各位同学:

 

     2015年度水生生物研究所和教育基地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开始进行。
   
一、水生所“中科院研究生奖学金”
    
凡在学研究生均可根据水生生物研究所《中科院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http://edu.ihb.cas.cn/gzzd/xssw/201208/t20120830_118137.html)申报奖学金。课程成绩查询请登录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http://sep.ucas.ac.cn/--所级教务--成绩查询)查询。

二、海大奖学金
    “
海大奖学金旨在促进水产科学和水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奖励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立志献身科学事业的研究生,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推荐、选拔,促进产、学、研结合。海大奖学金2010年设立,面向我所在科学研究方面有成果的在学研究生。欲申报海大奖学金的在学研究生请按《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海大奖学金条例》(http://edu.ihb.cas.cn/gzzd/xssw/201206/t20120627_118136.html)要求积极申报。

三、武汉分院“昌华奖学金”

此奖项由昌华电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在读研究生中成绩优良、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期间在国内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较高水平论文,或者参加重大科研项目做出一定贡献者均可申请,但曾获得过中科院“院长奖学金”和“昌华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注意事项:

1、水生所“中科院研究生奖学金”(含博士生奖、硕士生奖)、“海大奖学金”(含博士生奖、硕士生奖)和“昌华奖学金”(优秀奖)这三类奖学金只能选一项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2、以往曾经获得过上述三类奖学金的同学今年申报不得使用以前用过的证明材料。

3、曾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申报上述三类奖项不得使用获国家奖学金时使用的证明材料。

四、武汉教育基地优秀毕业生

2015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含本届春季毕业生)均可申请。此前已经获得教育基地“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但因各种原因延期至今年毕业的学生不再参评本届“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公民道德素养,在心理健康、科研诚信、社会法治等方面表现优良。

2、学习努力,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或取得其他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3、积极参加教育基地和研究所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和举办的各类知识讲座。


   
五、递交材料要求

1、 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双面打印,申请者填表之后请导师签字后提交;证明材料钉在申请表后面,文章只需首页即可。

2、 电子版:《2015年各类奖项候选人信息简表》一式一份,发到赵老师信箱dhzhao@ihb.ac.cn。注意:“申请奖项类别”一栏请填具体,例如“海大博士一等奖”、“中科院研究生奖学金硕士二等奖”等。昌华奖不分等级,皆以优秀奖申请,所内评选之后排名在前的几位同学会被推荐到分院参加特别奖的评选。

    3、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期:2015511。地点:研究生部109

    

研究生部

    2015年4月28

 

附件1:水生所“中科院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表.doc

附件2:“海大奖学金”申报表.doc

附件3:昌华奖申报表.doc

附件4:教育基地优秀毕业生申请表.doc

附件5:2015年各类奖项候选人信息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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