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夏季毕业答辩和申请学位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3/02] |
各位毕业生同学:
2017年夏季毕业答辩和申请学位工作已经展开,请注意以下几点:
1、请务必于4月15日之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向研究生部提交答辩申请(详见附件答辩工作流程图),并同时在国科大研究生教育业务管理平台维护完成答辩申请事宜(网址:http://sep.ucas.ac.cn/,请使用IE8以上的浏览器或者谷歌浏览器)。为确保论文盲评工作的顺利进行,逾期不提交毕业论文者,我们将视为放弃本次的毕业答辩申请,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时间截点完成论文写作和提交工作。(温馨提示:专业学位硕士同学的答辩申请书上需要有第二导师的评语和签名,同时需在SEP系统中维护第二导师信息)
2、请务必于5月31日前完成答辩;6月5日前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业务管理平台完成学位申请的维护。
3、学位论文的撰写必须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的格式,否则将退回更正(参考附件学位论文模板)。
4、从16年夏季起,科研成果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毕业生,毕业当年可提出缓议学位的申请。博士学位最长缓议期限两年,硕士学位最长缓议期限一年。缓议人员在最长缓议期限内可再次提出学位申请,再次申请学位仅限1次,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请在答辩申请时准备以下材料:制作好的纸质毕业论文一本(盲评格式),电子版毕业论文一份(盲评格式)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此时最后两页提供评阅家和答辩专家名单的表格可以先空着)一式一份,论文发表首页清样或接收函(需导师签字);申请缓授学位的同学只需要提交制作好的纸质毕业论文一本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需导师签字)即可,交至研究生部110室廖老师处审核。
5、 答辩申请审核通过的硕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部向所纪检办询问是否被抽中盲评。
5.1 未被抽中盲评的同学,由本人所在实验室的答辩秘书继续办理论文的送审及答辩的相关工作事宜。
5.2 被抽中盲评的硕士生同学和所有博士生同学,按照盲评论文的格式要求进行论文的更改和印制。
5.2.1 参加盲评的论文需隐去学生导师和本人的姓名,致谢部分亦不放入论文。
5.2.2 参加盲评的论文中“已发表的文章”部分,建议格式为:发表期刊名称(SCI需注明影响因子)篇数,第几作者。如:CELL(IF31.25)1篇,第一作者。
5.2.3 学生请导师提供八名相关领域专家(专家须为研究员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称,其中所外专家为六名,所内专家为两名)的具体联系方式(建议提供手机号)清单(下载地址:http://edu.ihb.cas.cn/xzzx/bydb/201312/t20131231_150683.html),完成后发送至查老师邮箱(zhamei@ihb.ac.cn)。
5.2.4 学生提交定稿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参加盲评论文(一式三份)至研究生部109室查老师处。
5.2.5 研究生部负责盲评论文的送审工作。
6、论文评阅通过的同学正常答辩,论文评阅未通过的同学修改论文后再次送审。若再审仍未通过,则该生此次申请答辩无效。
7、答辩流程、答辩所需材料均可登录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edu.ihb.cas.cn/xzzx/bydb/)进行下载。
8、2017年5月31日前不能完成答辩的研究生请于2017年5月10日前,向研究生部110室提交导师签署意见的延期答辩申请(延期申请表格见附件)。
9、答辩申请书最后两页(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的内容)需填写好交至研究生部廖老师处盖章,只有盖章之后才能领取答辩评分表和表决票。
10、论文评阅专家聘书中的联系人必须填写答辩秘书的信息,非答辩申请者本人。
11、完成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请严格按照“毕业后需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准备毕业申请学位所需纸质版材料,并请于答辩后一周内将材料准备好交至研究生部109室赵老师处。
12、所有答辩信息需在内网公布,请同学们在答辩日期确定前发送答辩信息表(详见附件)至邮箱:caiping824@ihb.ac.cn
13、在国科大教育业务管理平台中维护完成培养指导、培养管理相关内容后务必到学位管理平台点击同步,进行学位的申请。在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者疑问,请截屏并将疑问发送至邮箱caiping824@ihb.ac.cn或致电010-88256622寻求帮助解决。(另:请各位同学在维护答辩申请的时候,务必将发表文章和其他科研成果栏目同时维护,否则答辩申请审核不通过)
温馨提示:建议所有上交材料自己留存一份复印件。
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