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生生物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一)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或研究方向)
1.动物学专业:
政治≥50,英语≥60,专业课1≥90,专业课2≥90, 总分≥380
2.水生生物学专业:
(1)水生植物学研究方向
政治≥38,英语≥38,专业课1≥57,专业课2≥57, 总分≥279
(2)水生动物学研究方向
政治≥50,英语≥55,专业课1≥90,专业课2≥90, 总分≥305
(3)水生微生物学研究方向
政治≥38,英语≥38,专业课1≥57,专业课2≥57, 总分≥279
3.遗传学专业:
政治≥38,英语≥38,专业课1≥57,专业课2≥57, 总分≥279
4.水产养殖专业:
(1)淡水养殖研究方向
政治≥50,英语≥50,专业课1≥90,专业课2≥90, 总分≥310
(2)水产遗传育种研究方向
政治≥33,英语≥33,专业课1≥50,专业课2≥50, 总分≥251
5.环境科学专业:
政治≥38,英语≥38,专业课1≥57,专业课2≥57, 总分≥279
6.环境工程专业:
政治≥38,英语≥38,专业课1≥57,专业课2≥57, 总分≥279
(二)专业学位硕士各类别
1.生物与医药:政治≥45,英语≥45,专业课1≥80,专业课2≥80, 总分≥280
2.资源与环境:政治≥38,英语≥38,专业课1≥57,专业课2≥57, 总分≥273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理学,学术学位硕士):总分≥284,不设单科线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业学位硕士):总分≥263,不设单科线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农学,学术学位硕士):总分≥269,不设单科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业学位硕士):总分≥276,不设单科线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按一个或若干个专业(或研究方向)组成以复试组长及有复试考生的导师为成员的复试组,开展复试工作:
1.动物学专业、遗传学专业、水产养殖专业淡水养殖研究方向及水产养殖专业遗传育种研究方向复试组
2.水生生物学专业(水生植物学研究方向、水生动物学研究方向、水生微生物学研究方向)、环境科学及环境工程专业复试组
3.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复试组
4、所内生源水产遗传育种研究方向调剂、所内生源环境科学专业调剂、所内生源“水生所-西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调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组
三、复试形式
1.复试以口试为主。
2.复试要求:
(1)每位考生复试时间15分钟;
(2)复试小组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录像、录音、笔录),现场评定复试成绩(百分制)。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内容。可结合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选择适当的复试方式并确定复试内容。
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1.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可以用陈述和对话形式进行;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事项由水生所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安排(4月4日上午)。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含政审),一经发现问题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到时交研究生部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及院系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包含预计毕业的时间),原件现场查验后返还。
2.政治审查材料(《政审表》从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站-招生工作-相关下载;加盖公章并密封),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管理部门)出具。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从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生教育网站-招生工作-相关下载)
4.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反映考生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7.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使用大信封装好,信封封面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考号及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收。未交材料者,不予进入后续复试环节。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1日、4月2日、4月3日、4月4日4天。
1.报到时间及地点
4月1日(星期六)上午考生到研究生部(综合楼一楼)报到,完成以下事项:
(1)审核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件,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
(2)领取复试表、体检表等;
(3)抽签确定复试顺序。
2.动物学专业、遗传学专业、水产养殖专业淡水养殖研究方向及水产养殖专业遗传育种研究方向复试组复试
复试时间:4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
复试地点:博物馆506会议室
3.水生生物学专业(水生植物学研究方向、水生动物学研究方向、水生微生物学研究方向)、环境科学及环境工程专业复试组复试
复试时间:4月2日(星期日)上午8:30
复试地点:3号楼108会议室
4.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复试组复试
复试时间:4月3日(星期一)上午8:30
复试地点:3号楼108会议室
5.所内生源水产遗传育种研究方向调剂、所内生源环境科学专业调剂、所内生源“水生所-西藏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调剂、“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组复试
复试时间:4月4日(星期二)下午3:00
复试地点:综合楼112会议室
七、复试评定
1.复试成绩(百分制)占50%和初试成绩(百分制)占50%,按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拟录取,如果总分相同,以复试成绩作为拟录取依据。
综合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0.5+(入学考试成绩总分/5)×0.5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政审不合格、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拟录取
1.进入拟录取名单,但第一志愿落选的考生在本专业(或研究方向)内调剂拟录取,按综合成绩排名由考生提出若干调剂意向,师生双向选择完成调剂拟录取工作。调剂(考生与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按轮次在第二轮拟录取中完成。如经过调剂,考生与导师未达成双向选择意向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2.我所环境科学专业和水产养殖专业遗传育种研究方向缺生源。参加复试未拟录取为我所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可按国家及中国科学院大学的调剂政策(专业代码0776开头的专业可相互调剂、专业代码09开头的专业中的各研究方向可相互调剂),可书面申请参加我所缺少生源的专业或研究方向的调剂复试。
环境工程专业复试淘汰的考生可参加环境科学专业的调剂复试,水产养殖专业淡水养殖研究方向复试淘汰的考生可参加水产养殖专业遗传育种研究方向的调剂复试。
3.参加复试未拟录取为我所学术学位硕士的复试考生(原报考生物学专业,07代码开头)可书面申请参加“水生所—西藏大学联合培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的调剂复试。拟录取专业为生态学专业,名额为5人。
复试名单根据初试总分高低依次确定(复试/录取比不超过1.2/1,如达不到1.2/1,按实际报名人数复试)。
说明:联培生指导教师由中科院水生所的导师担任。硕士一年级上学期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完成集中教学,硕士一年级下学期起在水生所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学籍属于西藏大学(国家助学金等由西藏大学发放,科研津贴由水生所的导师发放)。
九、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学科专业、招生研究方向的考生综合成绩顺序择优录取。
十、如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的,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一、拟录取名单的公布和复试监督
1、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束1周后在网上公布。公布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询问。
2、所纪检办(027-68780759)、所研究生部(027-68780672)在4月20日前受理考生投诉。对投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部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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